农村土地流转改革路在何方
今天要和大家探讨的是农村土地流转改革方向的问题,即农村土地流转改革“路在何方”。
谈到农村土地流转改革,不得不谈城镇化的转型,李克强博士谈到“以人为核心”的城镇化,接着就谈到了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改造,以及城乡统筹一体化,笔者今天讲到的农村土地流转改革是在新农村建设,亦或城乡统筹一体化背景下来探讨。农村土地主要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。关于农用地流转改革,笔者请大家关注三个点“家庭农场”,“农业专业合作社”、“土地信托”。
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到了“家庭农场”,这就意味将来会有很多家庭农场主,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,未来农民更多的是一种职业,不再是身份的象征。欧美这些国家实践上也是家庭农场制,成立公司主要是为了避交遗产税。家庭农场制是最适合中国的农业生产形式,它也能有效保证农产品的质量,但是它不能解决农业规模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。国家便提到“农业专业合作社”,若干个家庭农场联合起来,组成专业合作社,情况就不一样了。关于农业专业合作社,2007年全国人大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合作农业专业合作社法》,湖南省也制定了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>办法》,前天农业部、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《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》由此可见高层对于合作社发展的重视。家庭农场像小微企业,涉及的法律服务很少,专业合作社像中小企业,也许法律服务不复杂,但随着农村改革农业发展,未来会涌现大量的合作社,法律服务大有市场。“土地信托”是一种新的土地流转模式,到目前为止,还没有一个成功或成熟的案例,缺乏一手研究资料。但土地信托就像互联网金融一样,它代表一种方向,值得大家深入持续关注和研究。鉴于篇幅限制,这三个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,日后我再一一和大家探讨。